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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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二条

有效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费者和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经营者,是指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者。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9日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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