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鼓励科技型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方式融资。

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科技创新等专板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挂牌展示、托管交易、投融资服务、培训辅导等服务。

鼓励科技领军企业、大型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