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和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科技成果的技术概念验证、检验检测认证、商业化开发、投产前试验或者试生产等提供服务。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