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

本省健全科技创新领导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决定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等事项。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