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内地九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指定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探索分级分类监管,必要时可以对药械经营企业以及相关企业进行延伸检查。检查情况应当报告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