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四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通过的自治县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主席团组织。地方法规 ·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