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和建设城市交通体系,推进城市道路智慧交通秩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智能化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调机制,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经费投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