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艾丁湖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高昌区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在艾丁湖湿地周边采取季节牧业和分区轮牧、更新种草、封育改良、停止新垦、防治鼠害等措施,防止草场退化;建立沙生植被保护区、有计划地更新沙生植物,防止沙生植被破坏,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监测管理,采取措施预防和遏制外来有害物种的危害。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