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艾丁湖湿地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艾丁湖湿地生态补水协调机制,通过建设节水型社会、治理地下水超采、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广应用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措施,保障艾丁湖湿地生态用水需求,提升艾丁湖湿地地下水位。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