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停车设施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城市管理部门制定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泊位编码规则,对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泊位进行统一编码管理。地方法规 · 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