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