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法规的报批和公布第六十九条有效公布法规的公告,应当载明该法规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8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