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未组织进行现场查验或者在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安装电梯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