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绿化建设、管护和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耐盐植物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建立实验繁殖基地,培育良种壮苗。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