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应当加大节能环保和科技投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汽车客运线网优化、运营调度、服务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及时发布运营服务信息,提供出行查询等服务,并为网络充值、移动支付等提供便捷条件。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