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护消防设施、学习消防知识、预防火灾和报告火警的义务。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