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三十二条有效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除依法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外,其他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组建志愿消防队,并以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志愿消防队建立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每班(组)灭火处置人员不得少于六人。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