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钢铁冶金、粉尘涉爆、纺织服装等重点企业和场所推广安装电气火灾智能监测系统。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