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对在建项目中的电梯井道、机房等工程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对设计、建设等单位落实选型配置具体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