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水条例/第五章 用水第五十八条已修改供水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认用水户的用水性质,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供水价格标准,并按照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