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管道直饮水供水(包括定点直饮水供水)和二次供水。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