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承担供水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资格,并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