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造成损失应当赔偿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