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第三方聚合平台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