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对拾金不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服务规范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予以奖励。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