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条有效油料和食用植物油的收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进出口等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除第八条第二款以外的规定。粮食进出口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