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章 军人死亡抚恤第十七条有效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