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有效本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5月1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