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家庭暴力加害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