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第五十七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