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七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第五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应当说明下列事项:(一)地方性法规名称以及需要解释的具体条款;(二)主要争议内容及其理由;(三)提议人名称以及提议日期;(四)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