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应当说明下列事项:
(一)地方性法规名称以及需要解释的具体条款;
(二)主要争议内容及其理由;
(三)提议人名称以及提议日期;
(四)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认为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