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停车场的经营与使用第三十一条有效各县(区)房产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依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住宅小区专用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