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建设具有宽城地方特色的旅游乡镇、文化街区。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特色旅游商品、文创产品销售中心和购物中心建设,鼓励和扶持利用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等要素研发、生产、销售具有宽城地方特色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1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