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省、设区的市、县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征兵工作,协调决定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重要事项,研究解决征兵工作重大问题。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