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办理部门或者专门设立的临时机构负责相应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临时机构应当在停止工作前向有关主管单位或者档案馆移交档案。

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以专题方式进行管理且具备建设条件的,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的办理部门应当开展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综合档案馆应当开展相应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重点工作领域、重要工作事项可以建立专题档案,具备建设条件的可以建设专题数据库。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