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第二章 数据交易场所第九条有效鼓励数据流通交易主体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进行场内交易。国家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数据流通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场所进行场内交易。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