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第四章 数据权益保护第二十条有效依法保护数据来源者合法权益,推动基于知情同意或者存在法定事由的数据流通使用模式,保障数据来源者享有获取或者复制转移由其促成产生数据的权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28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