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对风筝文化产业在新增建设用地规划空间和计划指标上依法给予支持,保障风筝文化产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