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风筝文化产业促进条例/第三章 文化传承与交流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体现潍坊风筝文化特色,将潍坊风筝文化经典性元素、标志性符号等文化资源应用于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设施等的设计、装饰或者命名。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