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体现潍坊风筝文化特色,将潍坊风筝文化经典性元素、标志性符号等文化资源应用于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设施等的设计、装饰或者命名。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