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科技创新和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作用,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知识产权,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各方主体的利益。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