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尊重科技创新和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与政府引导作用,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保护知识产权,保障科技成果转化各方主体的利益。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