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支持举办科技创新创业区域赛、产业高峰论坛、人才峰会、项目路演、学术论坛等科技创新促进活动,搭建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和交流合作平台。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学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利用智力资源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