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