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内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登记、监控、备案等制度,利用信息化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在线监管,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