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企业应当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对其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推动开展以下质量促进活动:(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二)加强技术创新,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运用,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工程和服务;(三)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四)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五)依法开展其他质量促进活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