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政府采购机制,对于符合绿色低碳、自主创新的产品和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