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政府采购机制,对于符合绿色低碳、自主创新的产品和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