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质量促进条例/第三章 创新驱动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市场监督管理、科学技术等部门引导、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关键技术攻关,推进质量设计、试验检验、可靠性工程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