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造成铁路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