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运营安全第三十三条有效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落实铁路运营安全管理职责,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和列车运行安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