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第四章 创新创业人才第三十三条有效本市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先行先试,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引育高端人才,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坚持柔性引才和靶向引才,依托天开高教科创园平台和项目资源,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补贴。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作共建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载体,吸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